癌症在我國已連續25年,蟬聯國人十大死因的第一位,去年因癌症死亡人數高達3萬7998人,平均每13分50秒,就有1人死於癌症,但除了死亡的陰影外,伴隨癌症所帶來的漫長、稚心刺骨的巨大疼痛,對於生命尊嚴的摧殘,更是癌症讓人聞之色變的主要原因。

癌症的疼痛,來自於腫瘤的生長或轉移時,造成器官的壓迫、缺血、發炎及壞死有關,有時,則是癌症治療,例如:手術、化療…等帶來的併發症,但也不是每種癌症,都會引起疼痛,例如:血液方面的癌症,較少會引發厲害的疼痛。

而根據臨床的統計,癌症患者在首度証實罹患癌症時,約有30~40%的患者,已有中重度的疼痛問題,癌末病人更是高達75%以上,若有骨頭轉移的病人,劇痛更會有如鑽子鑽到骨頭裡,引發難以忍受的持續性疼痛。
為此,世界衛生組織(WHO),早在1990年宣告「免於疼痛是每一個癌症病人的權利,醫護人員讓癌症患者免除疼痛,是對這項權利的尊重。」

而依據2003到2005年世界主要國家止痛麻醉藥品使用量的分析顯示,美、加地區每百萬人口每日界定劑量(Statistical Defined Daily Doses,簡稱S-DDD)的主要麻醉藥品使用量,約為台灣的20~30多倍,顯示國人在癌症止痛的用藥上,仍有成長的空間,也常會因為對癌症止痛有錯誤的認知與恐懼,寧可勉強忍痛,也不願意接受正規的癌症疼痛治療。

管理藥品管制局局長簡俊生表示,「癌症患者會拒絕使用癌症止痛藥物的主要原因,是擔心自己會藥物成癮,但事實上,因癌症疼痛使用止痛藥物而成癮的癌症患者,機率可說是微乎其微,低於千分之一。」而為了怕成癮,不敢使用癌症止痛藥物,經歷生不如死的痛苦過程,對癌患本人及家屬,也是極不人道的身心折磨。

「另外,也有患者會擔心,如果醫師分心在處理自己的疼痛控制上,會影響到癌症的積極治療,但事實上,癌症疼痛所帶來的痛苦,不只會影響到患者情緒、免疫力,也會降低癌患接受其它治療的意願,使病情急速惡化,甚至會因長期的劇痛,喪失求生的意志,出現輕生的念頭。」簡俊生指出。若能作好癌症的疼痛治療,更有助於生活品質的提升,增加持續抗癌的意志力。

「止痛藥吃多了,會不會沒效?以後更痛時,會不會無藥可醫?」也是癌症患者,常會有的迷思,事實上,止痛藥物在使用一段時間後,的確會產生耐藥性,不過,只要調整劑量或止痛藥的種類,都可克服,在使用得當的情況下,約有80到90%的癌症疼痛,可以得到良好的控制。

然而,疼痛是相當主觀的感受,向醫護人員正確轉述自己的疼痛,非常重要。最好能包括疼痛的位置、到底是鈍痛、刺痛或抽痛、疼痛是一波波的痛,還是持續性的痛、疼痛的強度有多痛、那些情況會更痛或緩解…等等,以便選擇最適當的止痛方法。

在止痛藥物選擇上,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,順序分別是第一階段的非類鴉片鎮痛藥,如:普拿疼、阿斯匹靈、第二階段的弱效類鴉片鎮痛藥,如:可待因﹙Codeine﹚,以及第三階段的強效類鴉片鎮痛藥,如:嗎啡﹙Morphine﹚、配西汀﹙Pethidine﹚、吩坦尼﹙Fentanyl﹚,會視疼痛的特性,給予適當的止痛藥物。

而在使用止痛藥物時,副作用的預防,也不能忽略,以可待因、嗎啡來說,常會出現便秘的症狀,用藥時需合併軟便劑,並且多喝水、多吃蔬果類的食物,來舒緩便秘。

在癌症的疼痛控制上,也建議「痛前用藥」,也就是在患者還沒有開始覺得痛時,就規律的用藥,來維持止痛的效果,而不要等到痛得受不了時,才開始使用。優點在於可維持血液中維持穩定的止痛藥劑量,達到不痛的目標,同時,可減少不斷劇烈疼痛所帶來的焦慮、不適,止痛的效果會比較好。

若是長效型的口服止痛藥,如:嗎啡長效錠,由於是緩慢釋出的劑型,服用時,不可磨粉、咬碎,需整顆吞服才行;若是貼片型的止痛藥物,如:吩他尼貼片,由於是經由皮膚吸收藥劑,達到止痛的效果,使用時,建議貼在靠近心臟的皮膚,而且一定要先把舊的貼片撕掉,才能再貼上新的,此外,也要遠離火源或電暖爐,以免溫度過高,一下子釋出過量的劑量,而造成藥物過量的危險性。

簡俊生強調,「有效止痛是癌症病患的權利,有助提升癌症病患的生活品質及生命尊嚴。當對癌症的疼痛控制有疑問時,可向醫師諮詢,切勿勉強忍痛,額外承受疼痛的身心煎熬。」。(本文發表@衛生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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