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37歲的黃小姐,是三個孩子的媽媽,她是在懷第三胎的第32週時,突然發現乳房有硬塊,而被檢查出罹患乳癌二期,為了及早控制病情,在盡快催生後,隨即接受一連串的手術、化療,讓當時正在作月子的她吃盡苦頭。

而為了能夠降低癌症的復發率,她甚至一年自費七十到八十萬的標靶治療藥物賀癌平,就為了能爭取多一些陪著孩子長大的機率,不幸中的大幸是她在罹病前,曾經買了健康險,讓她不至於得被迫放棄,對自己病情有利的治療藥物。
知名的澳洲歌手凱莉˙米洛,則是在她37歲時,罹患乳癌,在接受乳房保留術及化療後,在去年底正式復出。而不管是黃小姐或凱莉˙米洛,在確認罹癌時,都不到40歲,也都是相當年輕的癌症患者。

事實上,根據衛生署所公佈的最新癌症登記報告指出,2003年新增的女性乳癌個案數是5,325人,佔女性癌症第一位,而且有將近一半的乳癌患者,是49歲以下的女性,這個年齡的女性,多是家庭成員中,最主要的照顧者,也是家庭安定的力量,一旦罹癌,對家庭以及孩子的衝擊也最大。

高醫癌症中心侯明鋒醫師說,「乳癌,的確是癌症中,最具年輕化趨勢的癌症,所幸,國內對乳癌的宣導作得很不錯,根據高醫的門診個案統計數字來看,國內零期到一期乳癌的發現率,已從十年前的20%,提高到50%,也就是約有一半的乳癌患者,可以在腫瘤小於2公分時,就能早期發現,早期治療。」

「此外,乳癌的手術治療,也從早期不分病情嚴重度,一律切除乳房組織、乳頭、乳暈、胸肌及腋下淋巴結的乳房根除手術,逐漸發展出改良型的乳房切除術,以及,只切除腫瘤周邊組織的乳房保留術。」

根據國內台大張金堅醫師、長庚陳訓徹醫師、高醫侯明鋒醫師的統計,目前可採乳房保留術的病人,在台大、長庚、高醫,分別佔乳癌患者的49%、35%、42%,也就是說約有一半左右的乳癌患者, 因本身條件不適合作乳房保留術,在作完乳癌的手術治療後,乳房的外觀仍會受到較大幅度的影響。

不過,由於國內健保的財政日益困窘,而且較著重在轉移性乳癌的給付,在早期乳癌的治療上,給付相對比較嚴苛,早期乳癌患者,若想運用一些最新的乳癌藥物來降低復發率,或者作乳房的重建手術,往往就得考慮自費治療。

侯明鋒也進一步指出,「國內女性約有25到30%,是屬於『第二型類表皮生長因子陽性(簡稱HER-2陽性)』的患者,這類患者的特色是惡化速度快、復發率高、治療反應率差,若能加作一年的標靶治療藥物賀癌平,已証實可降低一半的復發率,不管,對乳癌患者或她的家庭,都是非常具有意義的治療,但是龐大的醫療費用,也是醫師心中的最痛,因為,很多患者的確無力承擔這種有效,但又很高貴的治療藥物。」

這也表示,隨著癌症治療技術的日新月異,早期發現癌症、早期治療,已不是難事,但另一個值得消費者注意的是,不管是一年動輒數十萬的標靶治療藥物,或者將近十萬元的乳房重建手術,對罹癌的年輕女性來說,都是項不小的經濟負擔,也突顯出在醫療技術突飛猛進的現代,如何利用健康險來有效轉移罹癌風險,已更加的重要許多。(本文發表@宏利心)

乳癌怎麼分期?
乳癌大致可分為四期:
原位癌:癌細胞局限在乳腺管內,而且沒有侵犯到周圍的組織,五年存活率可接近100%。
第一期:腫瘤小於2公分,腋下淋巴結,也沒有癌細胞轉移。
第二期:腫瘤2到5公分之間,或者腫瘤小於2公分,但有淋巴結轉移。
第三期:腫瘤大於5公分,而且有腋下淋巴腺轉移,或者胸壁皮膚的侵犯。
第四期:腫瘤已擴散至身體的其它部位,如:肝、肺或骨頭的轉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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