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始當Freelancer這幾年,最讓ISA覺得困擾的事件之一,
應該就是簽約吧!

照理說合約,應該是保障雙方權利、義務的一種約定,
像何時交稿、何時付款……,但事實上,並不是那麼一回事。

ISA看過要剝奪作者著作人格權的違法合約,
也有那種企業,可隨時中止合作計劃的合約……,
這種約簽起來,只是綁手綁腳,對彼此的合作並沒有太多的加分效果。

面對不平等合約,當然是乾脆不要合作算了,
但有的合作案是等到稿子都交了,
最後才雲淡風輕地,補上一句「我們公司請款,都要簽合約吔!」,
然後,寄來的合約條款,很令人跌股,此時,要回頭,也已是太難,好慘!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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