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傳出首富可能再婚的消息後,大家最關心的似乎不是首富的愛情終能開花結果,而是羨慕首富的繼室,可以和郭董的兒女一起平分郭董婚前的財產,並且能分一半郭董婚後的財產,喂!人家還沒有結婚,就開始計算繼室在首富的身後可以得到多少遺產,感覺真的不是很厚道,人家首富談個戀愛,都可以年輕十歲,肯定也會長命百命,也說了「聞不到錢的味道」,怎麼大家都只想到錢、錢、錢呢!
不過,說句老實話,結婚的目的,雖然,不是為了要離婚,但現代人的婚姻要維持「一生一世」,好像也並不是那麼容易,緣盡情滅、一拍兩散的機會,也不是沒有,身為女性,即使嫁的不是首富,或多或少,還是得了解一些結婚、離婚,在財產上的法律常識,才不會讓自己在瀕臨婚姻觸礁時,人財兩失!

婚前資產、負債
男、女雙方,結婚前的資產及負債,是各自獨立的。

婚後資產、負債
如不約定,即採取法定財產制,指的是婚後的資產及負債,也是各自獨立,各賺各的,各花各的。

但是,如果伴侶有債務,債權人可以要求提前作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的程序,舉例來說,倘若先生負債,債權人可以要求有資產的太太,分配她婚後累積的資產的一半來抵債,除非,太太可以証明她名下的財產,沒有一份錢是來自先生的貢獻,完全都是她自己累積出來的。

若是沒有收入的專職家庭主婦(家庭主夫亦同),最好能與伴侶約定,每個月匯給定額的津貼(非家用,而是妻子的自由運用金),這部份即可算是妻子的個人資產,就算是離了婚,也不必吐回去,同理可証,如果,先生送太太一棟豪宅,即使是離了婚,也不能以婚姻不復存在,而要回去。

另外一種狀況是負債,如果,伴侶互為保人,若一方有負債時,形同二人,都要為負債負責,等於所有的雞蛋,都放在同一個籃子裡,會拖垮全家,對家庭經濟,非常的不利,最好能避免!

離婚資產、負債
離婚二年內,伴侶有權可以要求作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的程序,要求拿到一半的婚後的資產,且不管這些資產在誰的名下,因此,可別以為房子的名字是妳的,妳就不必分給先生哦。

除非,妳可以証明名下的財產,沒有一份錢是來自伴侶的貢獻,完全是自己累積出來的,若希望速戰速決,可要求律師見証,在離婚時,完成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的程序。

為防止離婚前的惡意脫產,在離婚前五年內,轉移出去的資產,都算是共同資產。

離婚後資產、負債
離婚時,若有請律師辦理,多會完成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的程序,離婚後再產生的資產、負債,是各自獨立的。

有孩子時,離婚後的遺產、負債處置
遺產:不管,離婚時,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,如何作決議,只有後死的父母,可以指定遺產的監護人,例如:即使是單親媽媽,倘若不幸身故,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,就會變成血緣最近的爸爸,只有爸爸可以指定遺產的監護人,死去的媽媽遺囑無效,媽媽給孩子的遺產,在孩子未成年前,會由爸爸來主導。

除非,有社會局介入,認定爸爸無法妥善照顧孩子,才有機會另行指定對孩子有利的法定監護人。

另外,只要確認有親子關係的存在,不管父母的婚姻存在與否,孩子都有權利可以分得父母的遺產,這一點是很多與豪門子弟交往的女性,為什麼,一定要生孩子,生完孩子一定會作DNA鑑定,而且孩子生愈多愈好的主因,因為,法律會保障親生子女的權益,不管是婚生或非婚生子女,都一樣,即使,原配再怎麼不開心,還是得按照法律的規定執行。

債務:若前妻、前夫負債累累時,在知悉對方離世後的三個月內,記得要幫孩子辦理限定繼承,而非拋棄繼承。

限定繼承,指的是償還的債務,是以所繼承的遺產為限。

拋棄繼承,指的是遺產跟負債,全部都不繼承,但是要特別記得通知所有的繼承人,全部都要辦理拋棄繼承,否則,有可能會禍延其它有繼承權的已成年親屬。

婚姻中的遺產處置
這就是最近報章討論最熱的部份,若對方婚前已有子女,婚前的財產是和婚前子女平分,婚後的財產,配偶可以先分得一半,另一半,由其它子女平分。若對方婚前沒有子女,配偶可以先分得一半,其餘,同樣由其它子女平分。

同場加映:婚前協議有用嗎?
我們常常聽說國外的好野人,會在結婚前簽署婚前協議,一般來說,若是合情合理規範雙方的權利義務,且不違反法律及善良風俗,基本上是有法律效益的,但若婚前協議的內容,是規範未來離婚時的情況,例如:未來離婚財產要怎麼分,因違反常人結婚的目地,有可能會被判定無效。

同場再加映:前夫財務像黑洞,該如何保護未成年子女?
結了婚,可離婚,但血緣永遠是斷不了的,很多姐妹離了婚,自己辛辛苦苦的撫養孩子,好不容易存了點錢,想給孩子的未來一點保障,但卻不知道萬一自己先走,未成年孩子的法定代理人,還是會歸給血緣最近的前夫,那萬一,前夫把自己的血汗錢花光光,又不管孩子死活,又沒有社會局及時介入,孩子的未來怎辦?

有個方式是可以考慮的,就是為自己保個保險(若目前沒有保單,且手頭上預算有限,可考慮買投資型保單,保額可以拉得比較高,給孩子多一些保障,但若已有保單不見得要解約換投資型保單,要視當初買的保單價格而定),但是要特別記得若子女未成年,指定受益人不建議直接寫孩子的名字,以免錢被挪用,最好是能找到幾個財務健全、人格高尚,且會真心幫妳照顧孩子的親友,由他們請領保險金,代妳照顧孩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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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,謹供姐妹們參考,若有疑問還是得請教正港的律師,若有錯誤,敬請指正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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