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界最遙遠的距離,就是妳明明很愛他,他偏偏在情人節當天給妳出岔!
的滴!維修回來不到一周,我的小白又不行了,直接在七夕夜給我掛點。
而我這台EPC買不到第40天已經換了第三塊主機板!!!

這就是我無緣的EPC小白一世,在情人節當天一臉慘白的慘狀!

8月6日(三)下午,先是在台大無線上網時,無預警的螢幕全黑,
就像是螢幕突然臉一黑昏厥似的,按了幾下鍵盤又幽幽甦醒過來。

7日(四)情人節傍晚,在聽採訪錄音,整理專訪時,再次無預警的螢幕全白,
就像是螢幕突然中風,一臉慘白,更氣人的是,怎麼按鍵盤,
一點反應也沒有,只好跳上計程車,直接送去皇家中心急救!

怎麼會這樣哩!
買了不到一個月,先是主機板有問題,現又是螢幕不預期掛點,
也不是閒閒沒事,每天搞這台小白就好,我也是很忙的,
買小白是回來寫稿賺$用,可不是用來殺時間啊!啊!啊!

每次出的問題,又不是小問題,真讓人忍不住臉上拉出三條黑線,
懷疑是嚴重故障機也很合理吧,如果不到一個月就發現主機板有問題,
維修回來不到一周,螢幕又出岔,實在讓人覺得很不安心。

最新跟進》
左思右想了一個晚上,又跟幾個朋友反覆商量了一下,
雖然,有熱心朋友表示願意透過特殊管道,私下幫忙跟ASUS爭取換新機,
但我決定先循一般民眾模式,要求更換新機,想知道一般消費者如何被對待。

8日(五)早上十點,已電話告知皇家中心換新機訴求,該中心表示無此權利,
並表示「購機七日後,只能修、不能換」,即使產品有嚴重瑕疵,也一樣!

8日(五)早上十一點左右,已直接打到ASUS,要求換新機,目前尚無回覆,
如果,ASUS的態度太過強硬,當然身為消費者的我,自然另有打算。

8日(五)下午一點半左右,ASUS客服回電,ASUS只負責保固、保修,
一律不提供瑕疵品退、換貨服務,有任何退、換貨問題,需找原經銷商處理。

12日(二)早上十點半,ASUS士林皇家中心,發簡訊表示產品已維修完畢,
我致電士林皇家中心表示,仍然是主機板的問題,又再次更換主機板 ,
所以,我這台EPC買不到第40天已經換了第三塊主機板!!!

因為太不可思議,我有特別請教接電話的小姐,
上次維修時是不是換了舊主機板給我?不然怎麼可能不到一周又出問題!
她表示Eee PC 1000H,是新上市商品,主機板一定都是新品,而且是良品。

但如果是新品又是良品,第二塊主機板等於用不到一周就壞了,真的太誇張,
小姐說,若我堅持要換新品,她無法處理,但可提供維修單讓我影印,
我可出示給經銷商看,但她也無法保証經銷商會因此就同意讓我換新品。

身為消費者,我比較不能理解的是:
明明廠商,明明白白就知道是自己商品有嚴重瑕疵,
為什麼會是要消費者自認倒楣?還要浪費自己的錢跟時間跑來跑去,
去處理嚴重瑕疵商品的退換貨事宜?

保証提供良品販售,品質有問題該主動換新品,不就是廠商的責任嗎?
買到嚴重瑕疵品難道是消費者的錯?

ASUS所謂的堅若磐石,指的是華碩有鐵石心腸,
讓消費者面對嚴重瑕疵品時,有如「以卵擊石」嗎? …囧囧囧囧囧囧

12日(二)下午四點,消保官明確表示,
所謂的七日鑑賞期,指的是良品,若是瑕疵品,則不在此限。
若同一瑕疵問題﹙例如:我的EPC主機板﹚經維修後,短期內,再度故障,
消費者即有權主張自己的權益﹙例如:主張換新機或主張退還貨款﹚,
可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協會線上投訴,同時,可寄發存証信函給
當地消費者服務中心
、廠商、經銷商,完成法律上的完整程序,
若未獲適當處理時,可二次申訴,由消保官接手處理。

8月13日(三)早上八點到郵局報到,把存証信函、掛號信、雙掛號回函寫完,都已經是十點了,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寫存証信函,發現也蠻繁瑣的,要寫姓名、地址,還要蓋章,所有要寄發的存証信函的收件人、副本收件的電話、地址,也都要備齊,不然,可能要來回跑不止一趟,總結今日寄存証件信函的成本,包括:
時間成本:2小時。
存証信函稿紙:2元
存証信函影印費:40元
存証信函存証費:187.5元
存証信函限時掛費:184元

果然是花錢又花時間,預計二日內ASUS可收到相關資料,
會再視ASUS的處理態度,隨時跟進。

8月20日﹙三﹚收到的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的公函,
裡面明明白白提到我在8月13日(三)已寄出存証信函。



8月22日﹙五﹚終於收到華碩電腦存証信函的限時雙掛號回執聯,
華碩蓋了二個收件章吔!精彩的是在右下角比較小的那個收件章,

看到了嗎?華碩特務中心…不不不,是華碩法務中心,收件日期是8月15日。

15日到22日,已經整整一個星期,華碩仍無任何善意回應及後續的連繫,
有如小石頭「咚」進大海裡一樣,看來會是小蝦米VS大鯨魚的懸殊抗爭了!

23日(六)下午一點,華碩士林皇家中心又發了一封簡訊,要我領回EPC,
真奇怪,明明我在8日(五)早上十點,已電話告知皇家中心換新機訴求,
8月13日(三)寄出的存証信函裡,也就再次提及換新機的訴求,
華碩的法務部,也在8月15日(五)收到我的存証信函,
難道已經過一個多禮拜,華碩的法務部或任何部門,
都沒有再去士林皇家中心,確認EPC的品質到底出了什麼問題?

26日(二)我開始懷疑自己換新機的理性訴求是錯的,
如果一個企業已經傲慢到完全不理會消費者的理性抗議,
那我們還要用自己的新台幣跟行動支持他們嗎?
再這樣下去只是浪費我的錢、精神跟時間而已,
我想華碩是感受不到消費者對他們的期待與盼望的。

如果未來有人發生跟我一樣類似的EPC問題,
我會以良心建議他直接訴求「退錢」,
直接去換其它品牌的商品,心裡會比較爽快!

27日(三)這天收到台北市商業處的掛號信函,裡面有提到「企業經營者應在消費者申訴日起的15日內妥適處理,並將結果復知台北市商業處」,這是消費者保護法裡的法規,ASUS對消費者的態度,再怎麼強硬,我想也不會不理會商業處吧?

29日﹙五﹚下午三點左右,距離我發存証信函的13日,華碩法務部收到存証信函的15日,已經分別是第16天、第14天,華碩方面,終於有人出面打電話給我,但講了半天,口氣是很客氣,但態度還是非常堅持華碩「堅若磐石」的理念,那就是「保修、保固、不保換」,並再三保証,只要換了主機板,保証「跟新的一樣」!

驚!如果我是第一次維修,或許我會相信,但很可惜的我的主機板,短期內,已經壞了二次,我不可能再接受同樣的說辭跟保証。

如果,這就是ASUS面對消費者的唯一態度,我真的很失望,因為,ASUS只想按表操課,完全不想傾聽顧客的聲音。建議ASUS好好讀讀消費者保護法,不要再用外行人的話術來呼攏善良的消費者,特別是我已經仔仔細細請教過最專業的消保官,若ASUS還是不肯善盡「企業提供良品的責任跟義務」,我相信消保官,會施展他們的專業,為我爭取到應有的權益。

經過半個多月來的努力,EPC換新機事宜,終有跳躍式的進展。9月1 日﹙一﹚早上11點半,ASUS來電,表示將於七日內,也就是下周會在士林皇家中心,辦理換新機事宜,真是個遲來的好消息,消保法、消保官的威力,果然比打客服中心電話有用多了,後續消息將會持續在部落格上更新,很謝謝大家的關心及支持,感謝大家!

這段網誌是用EPC小白二世更新的,是的各位格友,我已經換到新機了,
9月2日﹙二﹚傍晚士林皇家來電表示新機到貨,
9月3日﹙三﹚早上11點半我已經拿到EPC小白二世了
取新機時,側面得到下列訊息~
1.不是每一個向消保官投訴的人,都可以換新機
2.要看彼此站得住站得站不住腳
3.一般換新機都要等七天左右,這是第一次提出申請,第二天就拿到新機
4.我的態度並不一定要這麼強硬

我的解讀是,
1.我絕不是第一個換新機的人
2.EPC 1000H缺貨狀況有改善
3.現階段透過消保官想換新機的人,也不是只有我一個
4.可以換新機是因為我站得住腳
5.如果態度不夠堅定,不可能達成換新機的訴求

因為,速速拿到新機,依時間來看,EPC小白二世應該不是特別耐操款,
這陣子會認真操一下EPC小白二世,希望一切順利,有個Happy End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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