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然大部分的人覺得,靠寫作過生活的人,沒有什麼不同,
只要有出過書、手頭上有專欄在寫,都算是作家,
不過,我可不這麼想,我認為文字工作者有三個層次,
作家、撰稿人、寫手。
作家=想寫什麼就寫什麼的人,擁有完全的創作自由度。
撰稿人=主題受限,但寫法上有一定自由度的人。
寫手=別人指定寫什麼,就寫什麼的人,有時是無法掛名的無名氏。
我自己目前是由「寫手」步向「撰稿人」之路的途中,
離我所定義的「作家」,還有很大空間要努力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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喔~~有這樣分的喔~ 那獅子王妳覺得歸哪一類阿~~??
獅子王在文字工作上 當然算是作家類啦~ 高興寫什麼就寫作什麼的這一種囉~ 呵
如果是這樣說也沒錯啦 不過 我還是無法靠寫作生活 另外 被董氏影響~~搞成一切都可以扯上吸菸~~嗯嗯 我覺得我真的有點中毒~~有點太超過了~~
獅子王老大 現在流行工作也要資產配置 你的"吸煙真好"部落格人氣這麼旺又有特色 未來應該可以靠這一個 什麼都可以扯上"吸菸"的部落格過生活 讚讚讚
我真的有想過我想當作家耶~ 其實,我覺得好的文章.好的做丟是需要醞釀的! 文章就是要寫到,你唸起來是很通順.很流暢的~ 沒有一個描述是別人看不懂的! 這很重要!
你現在就是部落格作家啦: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