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然大部分的人覺得,靠寫作過生活的人,沒有什麼不同,
只要有出過書、手頭上有專欄在寫,都算是作家,
不過,我可不這麼想,我認為文字工作者有三個層次,
作家、撰稿人、寫手。

作家=想寫什麼就寫什麼的人,擁有完全的創作自由度。
撰稿人=主題受限,但寫法上有一定自由度的人。
寫手=別人指定寫什麼,就寫什麼的人,有時是無法掛名的無名氏。

我自己目前是由「寫手」步向「撰稿人」之路的途中,
離我所定義的「作家」,還有很大空間要努力哩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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