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二天, 伊黃牽手緋聞,從北京一路延燒到台灣,
激憤的網友灌爆了女主角的部落格,講得當然都不是中聽的話。

罵得不外是已婚人妻、已為人母,怎麼可以還擁有其它戀人…,
緋聞男女的痴情另一半,立即都變成了受害的苦主,
但真的是這樣的嗎?真的不覺得,在愛情之下,沒有絕對的苦主。

已經步入婚姻的人,應該多少體驗過想分手,卻無法分手的折磨,
有些人離不成婚,不是因為還愛,完全是因為對方不願意放手,
這種法律上,不得不維繫的婚姻,是精神上無窮無盡的懲罰,
但婚姻本來就場豪賭,一起簽了的契約,只要有任一方不願放手,
就算再怎麼不情願,也只能繼續維持著名存實亡,仍在婚姻中假相。

只不過怕麻煩如我,在還沒有擺脫法律上的關係前,乾脆捨棄愛情,
有人則臣服於愛情的魔力,逐漸跨越了婚姻的那一條線,選擇了不倫,
但不管是那一種情況,都已經無法再從原有的婚姻中,得到幸福與愛情。

而堅持不分離的另一方,再怎麼痴情固執,應該也於事無補吧!?
愛情的發生,或許有可能源自痴情,但也不保証能因此地老天荒,
這時候一生一世的痴情束縛,或許是彼此更大的懲罰與傷害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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